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拨付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(3月)补贴的公示
根据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《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黔人社发〔2021〕21号)等文件精神,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,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,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、规范性和有效性。现予公示(内容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反映,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附件: 瓮安县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(3月)公示表.xlsx
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联系电话:0854-2918350
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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